时间:2020-12-31 | 栏目:组工园地 | 点击:次
为落实“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等有关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西省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从制度层面对领导干部的科研诚信建设提出高要求。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制度保障。为从课题申请、获得资助到成果鉴定、论文发表等各个环节对干部队伍乃至高层科学家进行约束,杜绝不端行为,国家科技部成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中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科技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国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因此,《若干举措》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制度,对违规科研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肃责任追究的态度,教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联动监督机制,层层把关,形成监督合力。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干部自觉。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基石,科研诚信是对科学研究过程的可信性保证,只有在科学界形成良好的氛围时,科学才能繁荣发展。领导干部队伍应深刻认识到,个别科研人员不端行为会对科研整体形成伤害。如2018年10月,哈佛医学院及其附属布莱根妇女医院公布,拟从多个医学期刊上撤回皮艾罗•安维萨的31篇论文,心肌干细胞学科17年的发展在一夜间毁于一旦。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共同维护。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对本单位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展应加强审核把关,保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发表的论文数据真实,严谨规范。科研队伍内部及监督部门对于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要及时举报,督促相关人员改正。
科研诚信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若干举措》为我国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与方法,同时,也应当认识到科研诚信的价值理念,需要从多角度、多因素、体系化等方面进行建设,才能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
(张村镇 丁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