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 | 栏目:组工园地 | 点击:次
近年,网络曝出多起科研学术造假事件,引发网友激烈讨论,一时间科研诚信成为热频词,多次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有关要求,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山西省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举措》,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目标,从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承诺制度、联动监督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等5个方面,对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进行制度规范。这一文件的印发彰显了我省对建设科研诚信干部队伍的决心,紧抓诚信科研是给我们科研队伍的尊重,是一剂强心剂,也是预防针。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在出现科研造假的事件中,很容易出现责任主体不清晰的情况,给查证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此外还有不了了之的情况出现,等舆论消失,冷处理、不处理等行为大大打击了被侵占学术成果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为此,《若干举措》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责任清单制度,从事科研活动及参加科技管理服务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加强科研诚信常态化管理、健全完善学术民主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等责任。同时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制度,对存在挂名或侵占他人科研项目和成果、违规列支或占用他人科研经费、违规插手或干预各种评审活动,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道德、学术规范、学术作风问题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只有将责任划分清楚,把问题人员挑出来,才能为诚信科研打好基础,营造积极向上的科研环境。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水至清则无鱼,建设诚信的科研氛围至关重要,这需要我们每一位科研干部自身要做到行得端、站的直,为此加强我们每一位科研干部的自身素质是科研诚信建设的根本所在。《若干举措》中也提出了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承诺制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以及其他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布任职时,要就恪守科研诚信作出公开承诺;领导干部从事科研相关活动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我们的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更有底气,更愿意身体力行的去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营造优秀诚信的科研氛围。
科研诚信建设需要联动监督、联合惩戒。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科研诚信建设靠个人更靠大家,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形成内外一体的监督合力是科研诚信建设的保障。发现和指出同志身上存在的问题,是帮助他们及时回头、改正错误,是每个科研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已经出现的失信行为,要严查严办、联合惩戒,杜绝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避免侵害我们已经建设起来的诚信科研氛围。《若干举措》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联动监督机制和领导干部科研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干部任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科研申报资料审核把关、科研诚信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肃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惩戒,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科研领域是一片不容任何人抹黑的净土,紧抓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在《若干举措》的规范下,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对我省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至关重要,可以切实的践行“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这一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张店镇淡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