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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护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8-01|浏览次数: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平陆县把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作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管不了、管不好”的难题,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护航人”
  针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与乡镇综合执法队工作对接不畅等问题,平陆县坚持县级部门放权与为基层赋能并重,将执法程序简便易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由基层政府实行更加方便有效的执法事项统筹集中,下放乡镇;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导组,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由县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对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大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力度,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强化工作举措,做好“领航人”
  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对接专班,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现的特定执法领域违法行为进行点对点、手把手指导教学,每月指导不少于两次,彻底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不会干”的问题。同时,建立“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闭环工作流程,面对被执法对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示、第三次警告、第四次依法处理,之后回访,既能让群众接受,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冲突。
  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掌舵人”
  平陆县司法局牵头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明确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日常检查、立案、调查、决定等执法行为和程序,实现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执法印章、法律文书的规范和统一;积极发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时发现收集,及时上报,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将大多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让“最后一公里”变成“最先一公里”,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出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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